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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件怪事,但很爽,卻有點問題請教~

該不會是公司匯過來的資遣費....
           
去查清楚比較好,免德心裡有疙瘩
我有打電話過去問了,結果忘記密碼,要重新申請
HSBC的,沒辦法刷簿子
我問他說有沒有可能是人頭帳戶
他回我:您只有一筆,應該不可能
再說,這帳戶根本沒人知道,除了公司,連匯款功能我都沒開通
領薪水用的而已

資遣費也要有人跟我說:你被炒了!
報警
六個月沒人認領
那時候
爽還來得及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我想..這是不當得利

刑法355條所列: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

這應該不算"擅自" 應屬不當得利才是.
供參考囉
建議樓主就領出來花光吧

我舉個例子

我朋友的姐姐是個迷糊蛋 有次去匯款 結果帳號寫錯把錢匯進別人帳戶

發現錯誤 馬上請銀行把匯錯的錢轉回來

但是好死不死 那個錢竟然被那個帳號的人領走了

到最後錢也沒有回來 跟銀行說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銀行說他們也沒辦法 除非以後那個帳戶還有錢存進去 那銀行就會把錢轉回給我朋友的姐姐...

問題是這有可能嗎= =?
styxking wrote:
建議樓主就領出來花光吧

我舉個例子

我朋友的姐姐是個迷糊蛋 有次去匯款 結果帳號寫錯把錢匯進別人帳戶

發現錯誤 馬上請銀行把匯錯的錢轉回來

但是好死不死 那個錢竟然被那個帳號的人領走了

到最後錢也沒有回來 跟銀行說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銀行說他們也沒辦法 除非以後那個帳戶還有錢存進去 那銀行就會把錢轉回給我朋友的姐姐...

問題是這有可能嗎= =?


你的例子有些不合理地方,也頃不要建議樓主這種不負責任做法,明知帳戶內有不屬於自己的錢,又去使用
就構成侵佔罪了。

1.如果是去銀行臨櫃跨行匯款,帳號寫錯也沒關係,會比對戶名
如果是ATM轉帳,單純敲錯帳號,如果只錯一碼,通常檢碼就會不一樣,也會失敗
除非那麼剛好錯2碼以上。

2.真的匯錯,告知銀行後,銀行會幫妳告知對方銀行,請對方銀行聯絡該客戶歸還,若不還也可詢問法律應有程序,自行決定是不是要走法律程序,不太可能告訴你沒有解決辦法。
當然若金額不大時,會有可能有行員會建議算了,但不太可能會說沒有解決辦法。

3.這種錯誤,只要進了對方戶頭,銀行絕對不可能幫你匯回來,銀行沒有那權力,就算當初她沒領走,或是她又存回來 都一樣。 只能請對方匯還。
看的到但你花的到嗎?
別考慮太多了!領出來花掉吧!
拿簿子去刷 看是哪裡來的$$ 可以查的出來匯款過來的地方
薪水嗎?

銀行薪水不是都先發
我也認為這算是侵佔罪,其實很多社會新聞都有類似案例,印象中有個案例是提款機多給錢
自己也知道這是提款機出問題,吃到甜頭還貪心不斷去提錢,結果吃上官司
建議還是確定一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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