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是因為主卡沒剪..所以這張卡的關係還是存在的....唉..因為借錢容易.這社會上應該發生很多次了....再罵我想也是沒用的.認清事實較重要..1.認了.跟銀行談怎還..看能不能砍到剩本金....裝可憐2.不鳥了.就完全不理他了...咬我呀
cookiess46 wrote:上法律常識時,老師有...(恕刪) 這個其實我也有想過可是不知道如何著手而且上訴的時間非常逼近過幾天就又是過年了2月2號就要提出理由其實這中間幾乎不容許人喘息的哀謝謝您呢
台中小康 wrote:請告知一審判決之全文...(恕刪) 大大非常感謝您的幫助呢您說的的確是其實這邊我寫的只是片面之詞連時間點可能都有問題我只是盡量把事情的原本交代了一下關於判決書我想我可以私下另外pm給您超感激的謝謝
nook wrote:我猜是因為主卡沒剪....(恕刪) 其實跟銀行談過了其中最大的問題是聯邦銀行將債務委外了而且她們說了不給談....哇好大的官架子喔那既然如此去它的....不跟你談花8000元給法院也要上訴爭個一口氣先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大大有相同經驗的可以分享一下或者幫忙幫忙出個主意這上訴狀究竟得怎麼寫才好謝謝啦
台中小康 wrote:先聲明上訴,再於20...(恕刪) 小康大大您真的心很好耶聲明上訴於上禮拜已經寄出了不過她們說要2月2日前將上訴狀補齊不知道您說的那個費用要多少錢呢?是已經準備了8000元的上訴費用了先謝謝您先晚點我回去再補判決文給您謝謝還有當初在第一審時有申請將法院重高雄轉到台北可是法官居然說不准這究竟是為什麼呢?如今上訴可以轉回台北嗎?高雄台北跑的不可能有人有那麼多錢要花在車錢跟住宿費上何況還要帶一個沒幾個月的嬰兒法律究竟通不通人情不?哀不懂的就是這樣老是要被人唬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