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0928o1 wrote:比照抽煙辦理立法...(恕刪) 同意不如立一個"寵物防制法"如何?就請董式基金會推動立法好了比照菸害防制法法條用同一份直接取代把"吸菸"直接改成"出現寵物"明年1月1號上路這樣台灣應該難以見到有可憐的棄養動物或者沒公德心的寵物飼主了
養竉物真的要有公德心,尤其是它們的便便要處理好,每每走在街上5-10公尺就會看到一坨,要一直閃一直閃,真的很無言也是惡夢 .... furious wrote:大前天下班回到家,發...(恕刪) promodel wrote:同意不...(恕刪)
真是很瞧不起這種棄養寵物的主人,什麼理由都有!養寵物之前都是性無能嗎?難道不知道男人女人將來都會生小孩,若有小孩就不要寵物了,為何當初又要養?很多人養寵物只是要增加男女朋友之間的體溫,分手了就要丟寵物,生小孩了也要丟寵物,真是廢人!都變成性無能好了!
當然可以比照菸害防制法不過不是要養竉物就要收稅 不然那些有心收養流浪狗的人不就賠死了應該是 如果帶狗出去不栓鍊子 大便不撿 還有隨意丟棄的都可以檢舉檢舉完就重罰 前兩個罰三千 亂丟狗罰五萬看看還有沒有隨便丟棄狗狗的雜碎跟我說一遍 "丁力是個雜... " 不對 "隨便棄養竉物的人是雜碎"
看了好難過.....就算是我有了小孩..我和我老公也不會丟掉我們的狗養牠就要養一輩子、給牠尊嚴和疼惜...雖然我家的狗很機車,專門破壞我的衣服、跑到客房床上大小便...等做過無數機車的事情,但是我們還是很愛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