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稅務或營利事業登記的問題比較大部分我想那個店家的營利事業登記方式應該在收受消費卷上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問題造成事後更換現金以及稅務上的困擾所以乾脆直接拒收以常理來判斷做生意當然是越多營業額越好當然不可否認的 這世界上是有人不照常理來行事的不然某些機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BLUE_PJ wrote:還好我會花的很低調...看到那一幕我只能說...台灣人民的知識水平越來越高的同時是不是道德論理及互相禮儀 都給忘了 ...(恕刪) 只是不收而已,還可以扯這麼多,你的消費卷上是有十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