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投履歷出去
幾乎沒有下文
有兩家主動通知,也去面試了
但得到得結果是"未符合公司現況需求"
1.英文不夠好
2.公司要即戰力
現在半薪先拿在說啦,只能靠在幼教工作的老婆薪水補貼家用
還有我們公司今年也沒有辦尾牙,哪來的年終阿,屁啦!!!

titan0913 wrote:
您的意思請直屬主管去爭取!?有用嗎?!
說的也是啊,就算offer在手,上面還是可以凹我!!
簽什麼工作協議跟這問題有啥關連?!
首先,Offer不等於合約,
有些職務,是和公司簽有工作聘僱合約的,
雙方蓋過章的工作聘僱合約就是有效力合約,
你若要領那筆第13個月的薪水,就必須有合約來保障 "保障13個月月薪"這句話。
貴公司的人資主管找你談話,難道你的直屬主管不知道?
人資主管出來說話,就代表公司; 而你就要跟人資槓起來了,你的直屬主管還不知道?
不是請你的直屬主管去爭取,
而是,發生事情了,但願他不是最後知道的人。
安慰的話語,前面很多人說過了,
我只是提醒你,你有多少籌碼,你的公司有多少籌碼。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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