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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上班日消費依假日 消保官:商家涉欺騙

看到了~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柏菁表示,
如果店家已在2日依假日計費,
10日就沒有理由再依假日收費,
同樣地如果30日要依照假日計費,
17日雖然是週六,
也不能再以假日收費,
店家在消費者消費前應告知計費方式,
否則就有欺騙之嫌,
消費者若權益受損,
可檢附憑據向各地消保官申訴,
要求商家退還差額。
ptx wrote:
既然這樣,你就停在出...(恕刪)

很殺的做法,按個好給你

ptx wrote:

既然這樣,你就停在...(恕刪)


不行啦..這樣不是又害到後面的人..
這樣那歐巴桑又不會痛..反而拖到後面的時間..讓他賺更多..
不然就是我被拖下去OOXX...
車上還有閃光和孕婦.為了她們的安全 只好先離開了.....
Tao Chen wrote:
難道行政院公告的颱風假也只有公務人員才能放?!



是的!
行政院公告的颱風假是針對公務人員的

謝謝

Wein001 wrote:
行政院公告的颱風假是針對公務人員的


恍然大悟...是我誤解了!
好像颱風假也是要補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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