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泰國安全應該還好吧,我們蠻多客人在泰國經商的!
難到所謂的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是由旅行社自行認定??
國家認定並且會發佈訊息…
而且旅行社不會自找麻煩,把客人帶到危險的地方
如果他們找的到四個人來補你們的位子,也許可能會拿的回訂金(是否全額就不一定)
另外,逢台灣農曆過年,在團體操作上與平時不同;故不能以還有一個月才出發來解釋,一位難求的關係
當然反之,也可能因為賣的不好啦!

不知道今年會不會又有旅行社倒閉了…
js1657216 wrote:這屬於開店的風險,不是顧客該承擔的,除非合約有告知可能無法出團的狀況以及處理方式。一般的旅遊契約中,應該都有告知。
rossipan wrote:
不是針對您…
如果依您要求的標準,我想很多團永遠都無法成行
就如田岡教練所說:不安要素實在太多了,如果不是到達一個臨界標準才能取消的話,我想沒有一個國家是安全的…
如果突然轉為紅燈,那叫「不可抗力因素」。您的假期被迫取消,旅行社會很抱歉,因為業者也沒賺到錢,甚至之前的作業都做白工;如消費者要依該事件做為求償要件,恐不容易
(恕刪)
kuofm wrote:如果您所謂的「不可抗力因素」發生在出發前一周,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的團費都繳清了您說的這種情況,旅行社必須退費。
而非消費者或旅行社的原因無法出團
我也看了一下定型化契約上關於這一條
並沒有退費的標準
也就是說
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的話 旅行社只有告知的義務 沒有退費的義務 ? 是這樣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