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ce1211 wrote:如果一個月可以輪休10天"有薪假",要在乎這7百元嗎? 這該怎說呢????周休二日, 應該可以算是 月休八到十天吧.工廠 作二休二, 作三休三, 也應該可以算是月休15天吧......警察月休10天, 多嗎??? 或許10天算多, 但是換算成工作時數????我只知道 勞工每兩週工作不得多於84小時, 每月加班不得多於46小時 (男性)如果警察工作時數少於一般勞工, 並且六日之外又有10天有薪假,這才真的超過
peace1211 wrote:如果一個月可以輪休10天"有薪假",要在乎這7百元嗎? 一個月輪休10天,感覺和週休2日差不多呀一個月輪休10天,一年120天周休2日,一年104天 + 一些有的沒有的假日要是我是警察也會在乎那700元,尤其如果是公務往來的話應該要請公費吧
yukiko wrote:軍公教警都有按照實際交通狀態每月補助交通費如果渡輪免費不是很奇怪?...(恕刪) 重點是「因公」坐渡輪!!這筆錢怎樣也不該是警察自己出,當然也不該是渡輪公司出!應該是機關看是用月結的方式或是包月的方式或是其他方式解決。交通補助費是補助警察從家裡到辦公室,而不是補助「因公」從辦公室到另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