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j&K wrote:自己有點後悔~給她們...(恕刪) 很好奇樓主到底有多少銀兩才會讓這兩個女人巴著你的存摺不放...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不把錢交給她們就結不成婚我看樓主這婚事就免了吧...她們是跟錢結婚的...怎麼一堆人都愛把"保障"一詞掛在嘴上...最好的"保障"就是自己有賺錢的能力...要是樓主還是沒辦法割捨未來的老婆也請對方父母匯個八成的金額就當做樓主要匯的金額的抵押品也是對樓主的保障...
lovej&K wrote:存摺是放在女友那邊~...(恕刪) 這樣子的話,從我這個旁觀者來看,這個女婿未免太弱勢了一點,還沒結婚就被婆家做這種要求,又不是在賣女兒,誰敢保證婚後婆家不會有更誇張的舉動。聯名戶頭已經是最大的讓步了,現在是男女平等的時代,要不然女方幫你買輛雙B轎車,勉強算打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