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yae wrote:今天下午友人的車停在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美術館院區)旁的公有停車場進去十幾分鐘,出來後發現駕駛座的玻璃已被敲破放在副駕駛座的手提包已被偷走內有一台新買的SONY VAIO VGN-TT15TN/B(風潮黑)序號:7000110請注意不要買到贓貨也請各位高雄的朋友注意年關將近,缺錢花用的人也較多手提包及貴重物品請隨手提下車 不是我愛說,在01至少看過好幾次玻璃被敲破,NOTEBOOK被幹走的,每次受害者都上來抱怨治安差,假如你是小偷,看到車子裡有幾萬元的財物,敲破玻璃只要一小塊石頭就能解決,闖空門都不見得有這麼好的收獲,所以啊,不是我要酸樓主,你這樣實在太大意了,車子裡有包包或NOTEBOOK之類的,下車一定帶走,真的不方便也一定放到後車廂.
SecretId wrote:NOTEBOOK之類的,下車一定帶走,真的不方便也一定放到後車廂...(恕刪) 建議:為了保險起見, 放到後車廂也有風險, 除非能確定四處無人覬覦,我的友人被撬後車廂就是案例喔~
中華職棒四年還是五年的時候,我還在台北當個肉腳記者,報社配發的是蘋果牌powerbook145(沒光碟機,只有軟碟機,一台大的像磚頭,黑白LCD,一台五萬元新台幣),我當時嫌重,加上電腦配的袋子難看,我還特別到鳳山的軍品店買了空軍外出背的那種軟質袋子(質料有點像空軍防風夾風)來裝,因為容量大,順便把筆記本及文具都丟在裡面,有一天要去採訪比賽,當時南京東路棒球場還沒移到天母,時間是下午三點,我把車停在球場大門旁的轉角處小停車場(有一排樹擋著)外頭則是人來人往的人行道,對面是環亞IKEA,把袋子藏在前座後方,也就是後座放腳的低處,再加一件外套蓋著,車子有貼超深色隔熱貼紙.過了不久,我走到記者室裡頭和同行聊了一下,出來要拿機絲時,發現車窗被敲破,我立刻到一旁的松山分局(麥當勞對面,忘了有沒有分南松山,北松山)報案,目前剛好屆滿十X年,那台powerbook145自此就永遠離開我的身邊,事後,我被報社扣薪五萬(因為是公發的),每月扣五千攤還,所以,筆電加車子的配置方式,不管開到那裡,放在何處,永遠是缺錢的偷兒心目中不變的肥羊(採訪地點可以考慮設個保管箱,專放筆電,還可保個險,再加派人手巡邏及針孔攝影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