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見...商家: 態度惡劣消費者: 白目既然是包車,就是會卡住業者這台車的時間表,不管是取消或延後,本來就是會影響業者的權益。換個狀況,跟旅館訂房,當天CHECK-IN前三個小時告知取消,或告知換個日子以後再來住,都不合理吧...
嗯?我是正宗嘉義市人,我只能說消費者該不會以為上阿里山只有小火車這個方法吧?還有到阿里山的嘉義縣公車啊,不然就應該買瓶小飲料順便問一下旁邊的商家啊,人家都很樂意告訴你的公車站就在出嘉義火車站右前方就是了,沒幾步距離啊另外就是不要包車,也不要預約,因為想也知道開計程車的,基本上都有點....不好應付所以要嘛就是單趟上車,不要預約下山時間,而且那種計程車都嘛蠻黑的,又沒比較便宜少坐為妙!
再思索一下,這整件事應該要分別來看一、業者的處置:接受包車的訂單但未收訂金,顧客在業者上山後表示取消訂單,或是延期的要求,對於業者而言必然是會造成損失,無論是油錢或無法接受其他客人的收入損失,或是延遲載客導致其他的損失等等,這個部份我想業者是可以平心靜氣跟顧客請求部份的賠償。但用脅迫或聯合起來堵人的手段,的確已經有觸犯刑法強制罪的可能,所以我說遇到這種情形要請求警察的協助,我想台灣警察的素質還不至於淪落到跟業者勾結。二、顧客的想法:既然沒付訂金,我想取消是我的自由,而避免造成業者過大的損失,也同意延後時間。這當然是合理可行的。總結來看,業者有其經營收入的考量,顧客也有決定下山時間的考量,兩方都沒錯,有錯的在於業者先自己不收訂金,顧客取消時又發飆要顧客付錢,甚至用聯合脅迫堵人的方式,這的確很過份,所以請求警察的協助是必要的,根本就不用怕為了不被業者堵到人而退縮,在理字上站的住腳,又何必怕業者。再強調一次,台灣警察是領國家薪水的,不能不秉公處理。退一步言,如果警察敢包庇業者,那就是公務員瀆職罪的問題了,我想大多數的警察不會拿自己的退休金和前程開玩笑。
嗯..我也是嘉義人....雖然中間北上快20年..但...說真的...沒搭過嘉義市的小黃...要上阿里山..不是只有小火車而已...縣公車很方便...奮起湖..阿里山都有......比小火車快多了..如果只是想坐坐小火車...可以建議搭蒸氣小火車(嘉義 到 竹崎)...過過癮就好
阿凱1711 wrote:二、顧客的想法:既然沒付訂金,我想取消是我的自由,而避免造成業者過大的損失,也同意延後時間。這當然是合理可行的。 表面上看起來,這個是對的。這本來就是他的自由,更何況沒有付訂金,所以更不會有損失。但交易貴在誠信。所以消費者實際上還是理虧。(當然,業者態度惡劣更不可取。)記得之前曾聽網友說,日本部分民宿業者不愛接受台灣民眾的訂房,原因就是毀約率太高。(若有錯,煩請指正~)個人意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