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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被裁員了...應該如何爭取權益呢??

你要先確定你們公司的"約聘人員" 是否和正式人員一樣
享有..年終獎金,保障年薪14個月,紅利績效獎金..等福利
我想應該是沒有才對...不然就不叫約聘人員了..
至於遣散費應該是在合約未到期給予遣散才有吧......
你的合約是(96/03 ~ 97/03),早已到期,公司有權隨時不續聘..
當初你合約到期應再主動一點,要求公司和你續約或轉為正職人員...
以現在的情狀況來,怎麼樣你都是處於劣勢
sun911 wrote:
你要先確定你們公司的...(恕刪)

以上你說的福利都初面試時人事部門有保證過囉
而且去年我也確實有領到年終+紅利
合約問題的話是當初離職的主管說要轉正職所以不用簽
怎麼可以怪我呢= =|||
至於遣散費應該是在合約未要期給予遣散才有吧......
那我現在是無合約的狀態下就是拿不到的嗎??
...其實這就是派遣人力和正式職員的差別....


約聘人員 = 臨時工

通常:約聘人員在:工廠.公司 並沒有什麼地位存在.........

比較沒有什麼地位可言.

約聘人員= 臨時工

臨時工-------->沒有:正式職員有的福利----特休,年中,資遣費.................

這些就是約聘人員的悲哀~~~

台灣約聘人員 = 1年一聘.

日本約聘人員 = 3個月一聘.
...而且去年我也確實有領到年終+紅利...


年終+紅利 -----約聘人員有的也是有.

主要是看公司.

moschino0611 wrote:
以上你說的福利都初面...(恕刪)


轉正職應該會另簽約才對....
若沒簽就是延續之前的勞動契約內容...
但就不是保證聘用日期...

至於要更正確的可能要問勞工局(處)了.....
看看是否能申訴之類的..

如果簽約到期 還可以賴著不走
這個約是簽心酸的嗎???

如果約聘 也算正式員工
簽這個約不是更無聊了

如果每一位約聘員工到期 都可以申訴
這樣何需簽約
航空母艦 wrote:
如果簽約到期 還可...(恕刪)


所以說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沒是不要亂當約聘人員...
偏偏現在各大企業都喜歡用約聘的方式招募人力....
我想樓上這位大大...你可能沒有看清楚我文中的內容
公司不給你年終 將金 這並不違反勞基法
約聘合約 到期 繼續工作 變成不定期合約
這個不定期還是延續 前面約聘合約

如果勞委會 把約聘合約 到期解釋成正式員工合約
這有可能嗎
原文自刪~

原文自刪~

原文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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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自刪~

原文自刪~

原文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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