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非自願性離職,該領資遣費或是自請離職呢 ?

臭名?
值幾個錢?
這種時機
拿錢比較重要拉
我在我們這行待了很久
常常聽到很多明明惡性倒閉的公司負責人
卻還有公司任用(薪水都還不低勒)
跟公司坳下去啦
我也覺得等著被資遣好

現在真的是被資遣的好時機!

現在被資遣的沒有人會懷疑你個人的能力

反而會懷疑你前公司的財務能力!

所以管他會註記啥, 等拿資遣費吧!!

現在拿到現金才是真的!!
你們不會是HSBC吧.......

像這種情形切忌不要自行離職!
公司要資遣就照資遣方式去處理
領失業給付並不可恥,因為在就業保險法裡
你已經被強制加入保險了~
所以〝失業給付〞就是你為自己買的失業保險!
很多人都以為是政府的救濟,所以放棄..(這是不對的)
前面有大大提到了,在給付期間找到工作
在一定期間後可以請領〝提早就業獎勵〞
相關資訊可以詢問勞工局!
另外接受公司資遣有一定的〝謀職假〞別忘了
景氣不好,大家加油了...
jxwmes1801 wrote:我的朋友是在某金控銀行底下工作,被告知必須於年底前離職,他打電話來問我應該如何作才好,
有下列兩種情況,需要抉擇 :
1,自已主動申請辭職,好找下一份工作(一樣是金融業的),但是領不到任何資遣費,也沒辦法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而且現在的景氣衰退,短期間要找到工作真的很困難。
2,選擇被資遣,領取資遣費,但可能面臨因被冠上不適任,工作能力不佳的惡名,而找不到工作(金融業性質)的窘境
由於我的經驗不足,不知如何給他一個好的意見,故想請求各位幫幫忙,應該如何是好呢 ?...(恕刪)


請樓主一定要告知您的朋友 , 選2 !

不要相信什惡名之類的 , 有能力別人才不會管你前公司亂寫什理由 !!
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09-03-27 22:06 。 累計停權次數 : 7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