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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攤、搭小黃 消費券都行

李奧納多皮卡丘 wrote:
越來越像現金了,兌現..有錢人100%收了之後,捐出去還可抵稅...不好嘛?
.(恕刪)


現在捐現金 , 本來就可以抵啊..
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09-03-27 22:06 。 累計停權次數 : 7
GG88 wrote:
現在捐現金 , 本來...(恕刪)


消費券捐了不也可以?
做成香港的八達通卡不就好了嗎?
Samsam0825 wrote:
做成香港的八達通卡不...(恕刪)


路邊攤怎麼收?
消費卷的原意就是擴大內需發揮及時雨的作用,
政府舉債800多億來鼓勵全台2300萬,人人都來去消費而又不浪費...快速的及時雨般擴大內需
可讓更多中小企業能不需裁員一起渡過這波世界景氣寒冬...
所以消費卷想當然就要扶助這些「立案登記有繳稅」的商家可以渡過景氣寒冬才能間接照顧更多受顧的員工你我他才是。
沒有立案登記的絕大部分都是個人戶...若有經濟問題也有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的幫忙。
至於消費卷金額大小200元或有無100元根本沒有什麼影響...80元幹嘛用消費卷當然付現金有這麼小白...這也能成問題。
超過200元金額的購物當然就是給一張200消費卷+現金。
這種算術問題還要成為困擾問題的討論...真是夠了...
一年內消費額度您都會是低於200元#%&*

若是沒有立案登記的攤販要收消費卷但不去違法換現金就好了...只要無受罰的話...一樣再使用消費卷去行使擴大內需消費行為利人也利己。
那就會出現日本發生過的事,直接拿消費券跟店家換現金,消費券不能存,現金可以存了吧?!

上面不是有大大說了?假設計程車費220元,那就是消費券200加上現金20,1:1了

所以換現金也沒違法問題
沒有營業登記是不是不用繳稅???
不用繳稅的人憑什麼吱吱叫????
現在政府把話講明了,路邊攤也可以用,代表也替兌換機制打了一劑強心針,政策這種東西,宣布了,還不見得算數。

所以打算八折九折收的網兄們可以打消這個主意了,因為消費券就是現金了。

所以我個人對這個政策,不要說長期,短期內有什麼效果,我也是不抱多大期望
朱零 wrote:
只是一件事決定的那麼草率沒主見...(恕刪)

也不是現在才這樣啦!
而且不只喔~如果實施後,沒發揮預期效果,還會跟你說,那是玩笑話……
李奧納多皮卡丘 wrote:
現在政府把話講明了,路邊攤也可以用,代表也替兌換機制打了一劑強心針,政策這種東西,宣布了,還不見得算數。

所以打算八折九折收的網兄們可以打消這個主意了,因為消費券就是現金了。

所以我個人對這個政策,不要說長期,短期內有什麼效果,我也是不抱多大期望


收購消費券是違法的,
不過我們可以拍賣一隻 3600 元的鉛筆,再提供 3300 的現金回饋,這樣應該不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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