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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單位首長擅自挪用員工的獎勵金去更新單位設施,這樣是否合法?

ATON259 wrote:
我也很好奇獎勵金的問.該不會是拿不到獎勵金不爽吧..(恕刪)

好奇怪的回文, 誰拿不到獎勵金會很爽的? 難道拿到的錢愈少會愈爽?
樓主我認為你是標準的挾怨報復,
因為單位主管將你認為應發給你的績效獎金挪用,(尚未確定是否應發放績效獎金?是否為僱傭契約所約定?)
因你不敢反應,只好上網發文希望大家幫你討伐,
你是約僱人員簡單說是沒有公務人員保障,
如你真的正義感十足,
請你具名並以具體事實向檢調單位舉發,
不要再此含沙射影,

至於你問的是否涉及不法,因不知單位及其依據之法律無法判斷.
據我所知,有些公家機關的業外收入(如租金及停車費收入)是高得嚇人,不過依法還是得上繳國庫,不能亂用。

除了準備資料跟司法機關檢舉之外,樓主還可以跟審計部檢舉,讓審計部派人來查帳。如果支出是不合名目的話,你們的會計人員就要倒大楣了。
具有營利業務的公家機關
確實可以依據相關法條制定績效獎金
但是這個法條必須報請行政院核准才算
不是自己單位公佈的內部行政法
就像健保局一樣這是合法的獎金

樓主感覺上是有點賭氣
建議冷靜一下
既然有懷疑就不妨去蒐證一下
建議以下幾個方向請樓主參考

1.調閱績效獎金的法規條文,看看到底怎麼制定的
2.協請會計室調出工程的原始憑証,查看內簽文怎麼簽的,有誰參與其中
3.調查參與工程的施工單位背後的人際網路,有無單位人員參與其中
4.具名向各政風單位檢舉
force6688 wrote:
好奇怪的回文, 誰拿不到獎勵金會很爽的? 難道拿到的錢愈少會愈爽? ...(恕刪)


那..你要去問樓主,是他自己說↓↓↓
f朝倉啟太 wrote:
我不爽的原因不是因為停車位的關係(我不開車,停車位有沒有干我屁事)
我懷疑的是該主管涉嫌利用這些工程及採購來....懂吧!
我開這版主要就是要問這一點
公家單位主管拼命灑錢更新設施其中是否有什麼內幕
...(恕刪)




今天別惹我
收集資料,列出何項違反了法條,也許沒有辦法拿到老闆拿不法利益的直接證據,
但至少也要有非常接近的資料能讓人看出其中可議之處,
然後寄給政風處與其大老闆(當然自己要保存一份),具名與否自已判斷,
資料愈詳細,對你有利
公款公用
公款法用

有符合第一點
但第二點就沒了
科目不同無法核銷的
而且許多建設都有法規的使用年限
未達年限以前使不可以亂動的
去叫審計部的來查吧
但是個人認為找水果報會最有效
我覺得開版大還是低調行事,收集證據啦等等,就算你有100%的把握,我建議還是交由第三人還是第四人出面甚至媒體出面,理由很簡單,最近某北部的某個縣的某個弊案(請原諒我,我不想去喝咖啡),掀了弊案之後,的確主官管被揭發了,但是這個主官管的老闆沒事,掀的人也出事了,不是我不尊重法律,背後的黑手不是一般人對付的了。
說真的
如果案子難辦,或是背後牽涉的利害關係太多
司法單位還是會卡住的....除非
你的主管是人人得而誅之的類型
否則....乖乖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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