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警察開了一槍就要寫一大堆報告導致很多警察不敢用我也覺得可以像國外用一些電擊槍、橡膠子彈等武器(詳情可參考SWAT4裡面 )一來具有一定的威脅性二來對於目標傷害性較低(總比在身上開洞好吧)警員出去巡邏就帶電擊槍如果定點臨檢就再搭配散彈槍 + 橡膠子彈威嚇性夠碰到有問題的人講兩次講不聽就招呼下去了再碰到因為臨檢而被警察被殺的狀況可能就可以降低不過真的要落實恐怕又是一筆很可驚人的費用了
沒多久前加拿大才剛有人因為被警察用電擊槍打導致.....而死亡說要是搬來台灣八九成過沒多久也被說 電擊槍不能用~.~台灣甚麼都人權阿最好是槍和電擊槍都配吧出事了用的恰當後面的長官出來挺下屬不要堆下屬出來被人罵用的不適當 當然 先寫報告再說
電擊槍.....擊中後不管多壯多厲害或是呂布上身!都會躺地因為它的設計的緣由,利用肌肉的微量電能傳輸所以越壯大肌肉越發達,導電越快越強大......請看 Discovery 頻道 新時代武器 光頭王 的介紹!("非危險性武器")至於會不會被....電死?請皮卡丘出面講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