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ro196 wrote:非政治文,請知道答案...(恕刪) 如果法官如前面某位所說的收錢亂判,那有法律責任,早有法官因為收賄被判刑。如果不是收錢,只是法官不用心,那一般不至於有法律責任,不過重的可能會被監察院彈劾,輕的會被司法院人審會處分,這些都是發生過的。用 google 搜尋,應該可以找到一些舊聞。
ace1253 wrote:法官法.. 嗯.. ...(恕刪) 不過我看法官法推動聯署的網頁裡面有提到:"1. 在法官法中明白宣示廢除法官考試,未來法官至少應自有相當經驗及資歷的檢察官、律師或學者遴選之。"遴選.....................這樣其中可以人為操控的空間就很大了。
orea2007 wrote:. 在法官法中明白宣示廢除法官考試,未來法官至少應自有相當經驗及資歷的檢察官、律師或學者遴選之。"遴選.....................這樣其中可以人為操控的空間就很大了。 法官的判決 重要的是公信力 能服眾這種經驗 不是考個試 天天讀書 就學會的重要的是專業能力 協調能力 都要10年以上的專業素養不是有法官連什麼是吹喇叭也不懂因為書沒有寫
個人親身經歷員工控告公司違法問了律師/北市勞工局/顧問...等大家都有8成以上的把握可是三審還是輸了因為二審時法官對員工"態度"很不滿所以完全採信公司所提文件對員工所呈之所有文件與勞基法...等完全沒看到結果呢!員工除了被公司違法解雇回家吃自己公司/法官都很好呀法官是終身職,奈何不了他除非是很大的案子但大案子他們會注意一般人呢!真的是燒香比較實在那種隨便敷衍的法官真的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