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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啊!這樣他也敢偷,氣!(文長)

bile662 wrote:
自己男朋友粗心還敢怪...(恕刪)


正義魔人= =

那怎麼不怪拿的人~人性貪婪呢?

下次如果錢數量不多的話.....把鈔票號碼一併記下來吧.....保全證據是很重要的.....
不然人家反過來咬你誣告不就挫屎了.......

還有下次有紛爭請直接跟店家報備請店家那邊直接報警處理,並跟那位有問題的客人私下說明請求配合....
這樣如果今天是弄錯了....才不會弄得不好看...........
Ivana246 wrote:
此篇純粹個人經驗分享...(恕刪)

那位 現行犯 真是太過份了~~若是我~~等他還了錢就再報警~~天下哪有便宜的午餐~~

這次只能算是他衰~~被抓到~~但不代表下次他不會去偷別人的~~

建議樓主還是要去報警處理這樣可惡的人~~景氣不好、治安也變差~~不能姑息這樣沒良心的人

他犯了 刑法 327條 侵占遺失物罪,可惜只能罰他500元罰金....
通往 大法官 的路 = 看不到盡頭的 天堂路,到得了嗎?走得完嗎?
從來不敢在皮夾放超過一千元,
有要敗家也是速速至提款機提領後速速結帳,
不敢讓大錢放在身上超過十分鐘。

也是因為沒能力承擔所有無法預知的風險
かわいい
bile662 wrote:
自己男朋友粗心還敢怪別人,
由於是標題跟開頭的語氣還真的是振振有詞.

講白了就是妳男友自己丟三落四害的吧,
還犯罪勒,
我真的不知道這年頭笨也是一種罪喔?
那難保01的一堆版友那天就被抓去關了.

有一就有二,
好險這次是要孝敬父母的,
孝心動天所以找的回來,
小心不要下次掉的是結婚基金喔.


這比較不像叫忘了拿那種粗心,比較像皮夾不小心掉出來的意外,而且剛出來就馬上發現了.

撿錢的橫看豎看都絕對是犯罪行為,事後還死不認帳...皮包上有他指紋就是證據.


下次改換你自己掉2萬塊看看,還會不會這麼悠哉的說是自己真是笨,對方撿去是應該的~

我想換作是你的話應該會要求警方大批動員到嫌疑犯家裡作FBI地毯式搜尋,抓到後叫法官判他死刑
說真的 這算是侵占不算偷

他並沒有在背後用夾子夾出你男友後口袋的皮包 或是 破壞你家門窗跑進去你家偷走這20000
當然我並沒有說他沒錯....只是你男友留了個機會給別人
所以你男友也需要負最少30%的責任....太粗心大意了

今天你男友跟他角色互換...難保看見天上掉下來的20000不會塞進自己口袋...
沒錯...這就是你標題所寫的人性....人性總是貪婪的...那個人的行為一點都不讓我覺得奇怪

如果今天你標題是寫那個人拿著撿到的皮包到用餐區大聲問: 這是誰掉的20000快來領
...那我才會感到訝異

就算是這樣....我想舉手喊''又'' 是我掉的大概也不會是你男友一位而已
我想,男友大概是用長夾吧?
所以才會掉出來。
還有,放在後面的口袋,脫褲子時皮夾容易掉出來是一定的。
好吃,所以好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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