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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服務業當員工的你,商品遺失算誰的?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請問在服務業當員工的...(恕刪)

班照上,但投書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案件協調會,看看政府介入後能得到怎樣的好結果囉
假設你是老闆,你請人來顧店,是來賺錢還是來賠錢?
那就別作了啊

這種家族性的少去為妙

你只是個外人 什麼都不是
以前在超商作的經驗
下班結帳後多出來的錢是充公歸公司的
少的錢就從月薪裡扣,積少成多..一個月下來好幾百塊都有
東西被偷了..當然也是自己要賠了..最好是別偷到近千元的酒類
如果是店長的兒子上班時有少錢還是被偷了啥的
都是店長自己偷偷拿自己的錢出來貼..也不罵他兒子
只能說...說叫我不是他兒子呢~呵
至於薪水..一萬八,不足勞基法規定的上限
我一個正職賺的比一個時薪95的工讀生還少
林鳳營如果是人名 又是正妹 她的奶 我一定照三餐喝
她老闆很有錢,在蘆洲開藥局,在新莊還是哪裡也有很多分店
我是覺得,店內物品失竊,員工是難辭其咎,
但也不該全賠吧!
mfa-5048 wrote:
下班結帳後多出來的錢是充公歸公司的

我沒做過超商,不過以前我待的地方,結帳多的錢,留下來當基金,賠錢時拿出來用,
我是不知道是店長自做主張,還是公司本來就這樣
我有朋友去xx電信,交接班很多人經手錢,也是會賠錢,多的錢公司拿走,後來做沒幾天就離職了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嗯,要員工全賠很誇張
在外面跑業務的,幫公司賺得多,自己也抽得多。要是被倒帳,也是自己負擔一些,比例高低再來橋。
算在盤虧裡
開店本來就該偷竊、展示耗損這類型的損失的概念
不然老闆只要開個窗口貼張牌子
上面寫商品種類和價錢給客人看
想要什麼對著窗子說一聲
一手交前一手交貨就好了
幹麻還租店面把商品展示出來
在物而心不染,處動而神不亂,無事而不為,無時而不寂。
看來商品失竊算在員工頭上,是正常的...

服務業一點都不輕鬆呀!
正常的做法應該是看勞動契約。
錄用時有明言失竊要當班者負責的話就可以扣,
沒說的話,依勞基法,資方不得任意尅扣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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