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警察說擾亂他辦案,要告我妨礙公務,請問"妨礙公務"是什麼樣的處罰?

妨礙公務 .. 屬於刑法
要上法院的
殺人熊 wrote:
http://td....(恕刪)


假設未移動,但機車已經被拖吊線捆起來了呢? 又或者汽車已經被貼封條或被放置滾輪而已,已構成"移動"要件嗎?
看地點在哪裡
台北市以前有行政命令說以車輪離地為準
如果車輪未離地前車主趕到現場並出示證件
可以要求取消拖吊
但是違規還是照罰
任一車輪離地
請到保管廠取車

不知規定有沒更改

另外補充一下法條
法規:社會秩序維護法 (民國 80 年 06 月 29 日公布 )
第 85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聚眾喧嘩,聚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chiaak wrote:
妨礙公務 .. 屬於...(恕刪)


第5章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假如是我,我會覺得很丟臉耶
根本不敢去認車或阻止
其實是我的話就不會爭辯太多啦...
既然已經上拖車了...除非那警察好心還是怎樣
要不然真的就不要去凹了。
benz_slr1980 wrote:
(先說這不是我,是真...(恕刪)


沒辦法~只能說誰叫你理虧違規停車,話說回來北市車子越來越多,因為很多中南部的人上來定居工作,可是能停車的地方卻越來越少,一堆地蓋那些沒啥人住的豪宅,不如改規劃停車場吧!!
應該是要拜託警察不要拖吊而不是制止吧?難怪會被警察揚言控告妨礙公務
benz_slr1980 wrote:
假設未移動,但機車已經被拖吊線捆起來了呢? 又或者汽車已經被貼封條或被放置滾輪而已,已構成"移動"要件嗎?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喔....我只是search 一下法條就轉po的...
不過以客觀的角度來看, 已上繩或是已上滾輪當然算是移動...
我是相對於法條後面(點連結): 已上車也不得停止程序這件事來看,
相對於已上車, 已移動應該是解釋成"已開始處理"...

就算想硬凹移動是指物理位置的變動...
警察只要說, 上了滾輪就是移動了, 輪胎離地10公分,
上了繩子也有綁緊時的晃動位移(綁緊卻沒晃動到是不可能的)
一樣沒得凹....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benz_slr1980 wrote:
假設未移動,但機車已...(恕刪)

汽車貼了封條;上了溜冰鞋要跟警察凹沒移動是不可能的...乖乖路邊攔台小黃跟著去吧!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