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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的困惱˙˙˙

最快的方法就是

不要繳保費,讓保單失效,再另外由爸爸要保另一份保單即可。
我有問了一下,很難片面由單方去作變更,所以還是請y女友跟他媽媽好好溝通比較好喔,除非y女友可以把他媽媽宣告禁治產吧!
我朋友的爸爸 跟你Y女友媽媽一樣說

把家裡的錢都貢獻給宗教 廟.

爸爸工作沒再專心.越來越虔誠 工作不做了.直接去那裏幫忙.前陣子打算把房子賣掉 貢獻給廟.那廟要擴建 好像缺資金.

朋友告訴我時,朋友已經貸款買下爸爸的房子.他爸拿那筆錢去幫忙廟了.

真無言.


目前Y的媽媽現在只要有錢
就會全數捐給目前他待的那間廟宇


媽媽已經迷惘了.死馬當活馬醫 到那間廟宇 跟住持溝通一下情況.發揮大愛 用他的開示 感化媽媽保險受益人變更到女友爸爸名下.(保險公司也進行.多方進行)

之前中台禪寺 大學生不是集體出家嗎 爸媽怎麼求 都回不了神.後來媒體爆光.爆很大條.可能住持有壓力.有盡心幫爸爸媽媽輔導學生回家喔.

效果不知道好不好就是了.







erikhome wrote:
所以大大的意思是˙˙...(恕刪)

無解嗎?
我想還是請保險公司專人處理!
應該有方法!
我只知保單如有疑義,以作有利於"被保人"的解釋為原則!
注意是"被保人"而不是"要保人"
所以聯絡保險公司才是上策!
畢竟他們比較懂!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
目前小弟採取的做法是:
打電話去保險公司~
並告知目前y的情形
並強調目前保單"要保人(y媽媽)"已經沒有生活在一起了
且目前y已經是經濟獨立了
爾後萬一保單內容需要變動或是更改
還要找原先的要保人較無方便
所以商討是否有可能性先更改"要保人"成自己
先不跟他提受益人這塊~
直接先從更改要保人去著手
不曉得降子的做法是不是較為恰當呢??

Best regards
erikhome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目...(恕刪)


因為更換要保人,還是要她母親簽名才行
如果說服她母親更換要保人,先改要保人,受益人先不要動,是可行!
可跟她母親說因保險費可給要保人報"所得稅"
應該她母親會答應!

後續再改受益人!



唯一可行的方式還是說服他媽做要保人變更
找保險公司是沒用的,誰敢幫她做違法的事
沒什好處還會被告
另一個方式就是大家都好好活著,看誰命長囉
原要保人先掛的話就可以由家屬推派變更要保人
保人雖然是y媽媽,但是應可提出保費由y爸爸支付。所以可與當時保險專員商討變更保人資料,如y媽媽不願簽

字。可能須先訴請離婚然後在處理保單似乎會比較妥當,y媽目前已無照顧家庭之事實。

所以y爸如果願意可以找律師商討。如果離婚法官判准可一併要求保單更改。這樣可能比較符合法律程序...

現在台灣法律很死,所以要盡快去處理,因為妳有提到保單快到期。如果錢被y媽領走討回來機率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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