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規定給獎金薪資是以勞資雙方議定為主如果當初求職廣告、面試時有標示那些福利但實際卻沒有那就可以去申訴年輕人剛入社會工作先不要將薪資看得太重重要的是你這份工作能不能對你以後有幫助以前有個朋友薪水也不高但是因為可以學到技術有可以常常跟客戶接觸熬了3、5年學到技術也建立人脈後自己出來當貿易商做老闆收入是以10倍來計
三節禮金跟年終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我自己是明知公司爛,也不會輕易離職,直到已經學不到東西才會走一切還是看"未來性"如果你覺得現在的工作內容沒什麼好學的那麼就要考慮是不是應該要充實"專長"否則未來幾年裡,薪資成長的機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