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很久不看電視了,關於這件事因為我完全不清楚來龍去脈,所以不做評論。
不過我提供我自己的經驗,事情發生在我值大夜的時候,上班時間是晚上1點,我平常都會先取個20分鐘的前置量,因為當時是1月多,正逢尾牙,所以路上酒測很多,18公里我遇到4個檢查站,最誇張的是,其中3個是在最後5公里內連續遇到的......
我這人的個性比較一板一眼,只要我有被攔,我一定會要求開臨檢紀錄單,一個晚上連續被臨檢四次,已經耗掉我10多分鐘了,終於在最後一個臨檢站,他攔我的時候,我抱怨了幾句。
結果這下好啦,員警"非常高興"的要求我出示證件,然後扣著我的證件,要我開行李箱,根據我所知道的臨檢規定,臨檢時警察是不得進行搜索的,所以我依法拒絕(實際上確實如此,有興趣的可以去翻相關法條)。
結果下場就是那個員警扣留了我的證件達半小時,並且還說"我就是有權要你開行李箱,你不開就別想走"。
目前申訴的結果該員警申誡2次,發文字號:北縣警中督字第0940008916號,有興趣我可以上傳相關圖檔,接下來我準備打賠償官司(我那天工作遲到了)。
所以不好意思,依我的親身經驗,我不會對警察寄予任何同情,今天臨檢時能做的事跟不能做的事是你自己要最清楚吧?要一般民眾提醒你也就算了,提醒後還自以為是是怎樣?要是今天剛好我不懂相關法條,不就被唬過去了?
最誇張的是,我去申訴時,那個員警的隊長還碎碎唸"看一下行李箱又不會怎樣,給我們方便嘛......",那請問,誰給我方便?5公里內3個臨檢站,我每個都被攔,這就是你給人民的方便?我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有錯嗎?如果是該員警個人行為也就算了,可是在場一共4個員警,加上後來該員警的隊長,似乎對於這種違法搜索都不以為異?完全沒人阻止?我們基層員警的法治觀念到哪去了?依法行政有這麼困難嗎?
員警要求人民的尊敬可以,請拿出相對值得尊敬的地方,不然有牌流氓真的不是個笑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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