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合理啊,畢竟是公司的錢你也確實有收到,如果覺得有異議你也可以不要公司的補助,這樣不就沒問題了,另外關於原版軟體幾乎每家公司都是這樣做的吧,我們公司提供給我們的桌機也都要我們簽不慣盜版軟體的切結勒。
takeshid wrote:公司補助我們購買NB一個月二千塊,補助三年。但卻要求我們簽切結書。要求我們將每個月的補助款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且軟體需為合法,公司不負使用非法軟體之責任這樣合理嗎???我不想簽這份切結書!但我該怎麼反駁???請各位幫幫忙~ 看不出哪邊不合理真要挑剔, 也只能說福利不夠好而已這種民事契約不同意就不要接受補助, 不要簽名, 沒什麼法律論點好反駁的, 不過換個角度如果你是老闆, 你打算怎麼做? 蠻好奇的
感覺利多於弊耶...買台2萬元 NB. 賺 52000. 只是72000稅要自己負責....還是很划算阿~而且可以買自己喜歡的 牌子, 不是很好嗎? (公司統一購買的NB應該不可能多好吧?, 說不定還不到2萬...)至於內部軟體正版....不管哪家公司都一樣吧...沒任何差別...想不出有啥不合理的地方?除非所有專業軟體公司都要員工自己負責....(這太扯了, 應該不可能吧?)
不太明白所謂的補助購買NB定義是什麼?你們先花錢買了NB,提供公司收據,公司每月分期付款"補助"你們又或者,這只是薪資的一部份,所謂的補助其實只是個"名目"?不論如何,如果NB屬於你們自己的這筆錢,便是一比津貼,當然也就會併入綜合所得公司也就當然要瞥清關係,以免你們自己裝了非法軟體出事公司得扛責任聽起來,滿合理的。
如果NB買了之後算是你私人擁有,輔助款也不用還的話這切結書很合理啊因為錢不用還,所以列入薪資是很正常的啊醬公司才能報稅至於要求軟體合法,大概是想規避公司出錢幫你買,但是你又在上面裝非法軟體的責任吧不想簽就自已花錢就沒這個問題了吧?很多公司都嘛只有借你而已,還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