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說立法院的編列預算
這是完全不對的,立法院只有立法
預算的編列在行政院,條文裡面規定
不是自己亂講的。
規定上限跟普發金額是明確定義立法
但是凡事要講理,要分清楚邏輯。
綠色言論常常扭曲事實的原因在於,
引用失義,指鹿為馬。
就年度預算編列跟審核流程,
由行政院提出年度預算,立法院審核。
在流程上正確,但是媒體渲染有錯,
年度預算跟被刪減額度不符執政所言。
這個不是主題,主題在特別條例,
特別條例到目前有兩類,
一個是特別增列舉債因應事件、
一個是特別規定超收稅金處理。
這些都不是年度預算框架裡面,
超出年度預算,所以不受上面流程規範。
舉例來說,正常人每個月有薪資,
但是,偶發的出差津貼收入、
或者半年度的公司bonus 並非定額
雖然可以預測,但是並非薪資預算內。
所以在家用開銷上,如果連這部分
都當作經常收入,就會造成赤字超支,
每個月都會月光及入不敷出。
政府跟法人也不能將超收或者意外的
收入當作正常的預算,
而是將結餘透過董事會決議,
決定如何分配及使用這個款項。
而特別條例就是根據急難或者結餘,
決定特別收入或特別支出運用。
行政單位必須依照董事會決定執行。
當然,負責行政營運的總經理可以
決定:老子不幹了。
但是不能說謊造謠,製造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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