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死刑跟無期 不可假釋緩刑,不然詐騙集團根本不怕。台灣不願意接受的是成為詐騙集團的天堂,之前新聞看到「男涉詐75罪判255月僅關1/10 出獄再詐」。還有詐騙所得15萬,要賠償四千多萬,重點 這位車手 沒房沒存款沒資產,名下只有一台機車。這不就是叫他出獄之後繼續當罪犯,賺現金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