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勵 wrote:所以錸金有犯法? 錸金是毒品嗎 ? 照你這邏輯拿白金也可以告 明知是錸金,卻當黃金賣,被告詐欺合理,除非完全不知情,但是怎麼可能完全不知情,價差這麼大,當自己是三歲小孩嗎?勉勵 wrote:我不是已經講了嗎 含金量是10% 50% 90% 我不確定不是讓你鑑定了嗎 鑑定完告人 ?? 說說你的入手價吧!當網友是三歲小孩嗎?
daveking wrote:明知是錸金,卻當黃金...(恕刪) 我有100多條項鍊放抽屜 心血來潮隨便拿一條去賣 有問題嗎 ?當成黃金的是銀樓老闆不是我 自己鑑定不出可以怪別人喔你覺得是錸金那就收錸金的價格 你覺得是黃金就收黃金的價格 價格是我訂的嗎 ??
勉勵 wrote:我有100多條項鍊放抽屜 心血來潮隨便拿一條去賣 有問題嗎 ?當成黃金的是銀樓老闆不是我 自己鑑定不出可以怪別人喔你覺得是錸金那就收錸金的價格 你覺得是黃金就收黃金的價格 價格是我訂的嗎 ?? 重點在於你有沒有講這是黃金項鍊,如果你言語或標示上「誤導」對方(例如說這是純金項鍊),那就構成「不當得利」甚至是「詐欺」。律師會教你上述的說法,但你覺得法官會認同此種說法嗎?重要的不是你求得網友認同或與網友爭辯,而是在法官的自由心證。你是單一個人或集團?有沒有前科?有否正當職業?教育程度?都會影響法官的心證哦!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