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種習慣吧。以前在民權東路某外商,當時星巴克還在買回數票的年代,一個月可以喝掉兩三萬。客戶、同事,不想待在辦公室就往星巴克跑。現在使用星里程,35元一點,168點金星會員展延一年,幾乎一個月就達標。不過自從星巴克開始賣餐點,加上買一送一太頻繁,活動安排不當,以前號稱是介於家與辦公室之間的第三空間,現在早已和一般的咖啡廳、簡餐店沒兩樣了。既然質感、氣氛變了,原來多花錢想要享受的寧靜空間沒了,還要多花那些錢嗎?現在除了請客、送禮,頂多假日去吃個早餐、喝個咖啡,平常大概就等買一送一,買了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