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用國內外來分呢? 關稅是進口商要付的(實際上最後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美國出口到台灣的產品,離岸後要怎麼賣就和美國的賣方沒有關係了,如果美國的賣方還要把台灣課的關稅先墊了,之後貨物到了台灣後又不可能是美國的賣方直接在經銷,他們要怎麼樣把關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cckm wrote:賣方付關稅,就會提高進貨價,最後還是消費者付費. 我沒有說關稅不是賣方要付的,進口(代理)商也是賣方,因為樓主的問題是關稅是國內還是國外付,我的重點是關稅不會是出口國家的賣方先墊付的,國內進口(代理)商仍然要先墊付關稅,之後賣給消費者後墊付的關稅才能拿回來,進口(代理)商進口商品後至少手上還持有商品,扣掉之前墊付的關稅至少還有價值,如果是另一端國外的賣家,商品離岸後庫存已經不是他們能掌握,如果又要先墊付關稅,等於帳上的資產是負值,應該沒有賣家願意這樣做,合理的交易方法應該是進口(代理)商用國外賣家不含關稅的標價買得商品,國外賣家銀貨兩訖,商品離岸後就不關他們的事了,商品運到了國內,進口(代理)商再付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