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g3 wrote:醉男撞死女騎士,都撞死人了,啥法官怒,我以為要判個20-30年,結果只6年8個月,這是啥國家啥法律 中華民國的法律就是這樣,這就是現實,很多人都以為受害者能在法院得到正義伸張,都在臺灣難波萬,因為這些人都沒去過法院,不知道臺灣法院的無能,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國家不會保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