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lin wrote:
這種父子騎驢連假補上班做不做都有人會不爽,最簡單就是按照勞動上下班工時休假等規定........政府人事單位都不要介入!!
連假但要補班,罵!
沒連假,罵!
所以按照勞動上下班工時休假等規定就不會被罵......是嗎?
按照"勞動上下班工時休假等規定"?
這規定哪裡有? 勞動部有嗎?
現在多數公司行號就是按照"人事行政局"的規定來比照辦理,
如果嫌人事行政局的不好,那是否勞動部要自訂一個規定?
訂好後,一定會跟人事行政局的不一樣(廢話! 一樣的話就沒必要訂了),
到時候一下公務員放但勞工沒放,一下又公務員沒放但勞工放.....亂七八糟的,
確定不會又開罵嗎?
政府人事單位都不要介入?
那就是公司行號自己說了算?
所以假設:
A公司這個禮拜四五放假,但下禮拜六要補班,
B公司這個禮拜四放假,禮拜五要上班,下禮拜六無須補班,
老公在A公司工作,老婆在B公司工作,家裡還有小孩.......亂七八糟的,
確定不會又開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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