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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斷食善終」嗎?

我覺得這很瞎,
上位者,沒辦法制定良好的安樂死制度,讓民眾走得輕鬆,
所以讓民眾自已餓死自已,你告訴我這叫善終?

只不過比插管臥床好而已…
很瞎 +1

求死意志比求生強,怎麼都能死,何必斷食?一個塑膠袋就可以。
求死意志比求生弱,斷食是死不了的!
有些安養機構已經開辦安寧照護了
我媽跟丈母娘住的機構都有
當年紀到了某些時候,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時
進食的能力也跟著下降
如果是採用安寧照護
此時就不會強迫進食
看長輩的意願
就這樣慢慢的安息走人!
david92

你把餓死叫安息?你餓二餐試試…

2024-02-08 11:27
larry-han

david92 您看不懂"強迫進食"這四個中文字嗎?

2024-02-11 8:42
不強迫進食 與 斷食善終 ...

『好像』還是有那麼一點點距離 ...

喔。

「我」所親遇的 ... 最善終 ...

打四個字。瀟灑的走 ...

嗯。很難。有時說是醫生持續醫療 ... ?

其實,大部份是 ...

家人 ( 我 ) ... 的,自私不放手 ...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聽過. 但是長斷食免疫系統會大修復. 會健康回來的

確定沒救才能執行吧.....???



一般而言、身體有一定的體脂肪。在這情況下,斷食到往生要好幾周的時間。

上次傳給你看的大胖子,他斷食近400天。
費姆特 wrote:
一般而言、身體有一定...(恕刪)

400天只喝水? 神人

只喝水超過一個月血糖應該已經掉到70甚至60以下了.

聽執行過的人在網路分享不會昏倒. 因為系統已經不靠燃燒血糖維生了
曉得 wrote:
因為在台灣安樂死不合法
醫師也不敢放棄醫療急救
所以生命末期的病人為了不要再受折磨
改用絕食方式
讓生命機能持續衰弱到往生的自力救濟方式


這邏輯就好像是監獄處決死刑犯不是用物理或是化學方式終結生命,而是不給犯人吃喝活活餓死就不算執行死刑一樣,安樂死立法本來就是政府應該要負起的責任,不是把這種責任推給醫護人員或家屬,不過關於安樂死有一點說錯了,安樂死和放棄急救不是同一件事,安樂死是在病人有意識的情況下自主決定結束生命(像傅達仁那樣),這在台灣仍然不合法,如果病人已經腦死/心跳停止或是已經昏迷僅靠維生系統維持生命,家屬可以決定放棄急救或拔管的
換句話說,因為法律不准用別的、更體面的方式結束生命,所以選擇活活餓死是嗎?

聽起來,不算善終。
費姆特 wrote:
那老兄有喝牛奶!人最...(恕刪)

牛奶有乳糖. 這樣不知有沒有符合長斷食定義...

不過能撐這麼久超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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