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xxx wrote:
http://tvo...(恕刪)
小女孩和小女孩的家人,又不是律師,想瞭解如何處理本案件的民事處理方法,還要傳小女孩過去談 ?
小學六年級的小女孩,轉貼youtube連結,法官都說微罪不審,由家長帶回管教。
這麼大一間公司想要了解 民事處理方法,不會去找律師談嗎 ?
這麼愛錢,不會去告youtube 侵權,告他個求償損失上億,
youtube全世界的人都搜尋得到連結,他怎麼不覺得損失慘重?
越看這責聲明書越氣,
如果公司站得住法理,何需害怕接受媒體和社會大眾的公評,
我更覺得這件事要上版面,新聞報得越大越好,讓大家看看,是誰的教育出了問題,
是什麼樣的惡法,讓一個還在成長學習的小女孩,心裡蒙上一層極大的陰影。
如果引用youtube上面的連結是不對的,違法的,請跳出來跟全國民眾大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