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edira wrote:
我猜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喪家都沒有申請路權
更甚者那些路上辦廟會的也沒有申請
因為法條上來說根本不會申請通過!
就是靠一樓那種喪家為大的說法
不過人都會死也沒錯
但憑什麼你死還要造成大家困擾?
要大家陪你難受?
每個喪家都這樣搞大家還要不要走路啊??
死了還不為後代子孫積德(或者後代子孫不為長輩下一世積德)還要別人有口德
有人摔車撞車要不要負責啊??(公車大車都因為喪家的棚子跨線)
真的是用聖人標準看別人用賤人標準看自己
台灣真的很妙
碰到神明喪事什麼的法規都不用管了
怪不得各種亂七八糟
哪條法條寫不會申請通過!
合理申請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