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yhriu wrote:會不會被封殺我不知但我若離職就不會去檢舉那對我來說沒意義可能對下一任員工有好處但為了讓下一任有好處而要我去得罪人這邏輯也不通吧! 確實去檢舉,對下一個員工有好處,對你可能沒直接利益好處,要說有好處也是有........害前老闆被罰(爽)為自己報仇。至於說得罪人這事不用擔心,職場上很多老闆和主管亂搞鴨霸底下的員工,這些老闆和主管就不怕得罪人嗎?他們就真的是不怕得罪人所以才如此囂張!都說了這些人沒那個能力封殺你,都要走了離職了你還怕得罪他們嗎?以前去面試,碰到很機掰的面試主管,經常被唸得酸得半死,以往都是默默承受。後來聰明了,如果當下我覺得這工作我不要了(怒),還怕得罪他嗎?我就會開始把他的話酸回去讓他難看,反正待會走出這公司我就跟他沒任何一點關係了,怕什麼?怕他封殺我啊? 真是笑話!
上面有位貼了個所謂的66k月薪我稍微看了下圖片中的日期是1/21~2/28也就是2月整個月加上1月的11天?再看休假加班天數15天我翻了下111年的行事曆整個年假再加上月休八天都不休才湊的到15天休假再加上平日加班134個小時等於平均每天都加班五個多小時也就是說這個薪資是連續39天都不休假的每天工作13到14個小時的薪資?那麼這樣有很多嗎?我覺得根本很少這可能還沒算上中間吃飯時間啥的老闆根本都沒算進去工作時數甚至可能上班打卡之前要提前準備,下班打卡之後還要收工能走.
rukawa1 wrote:確實去檢舉,對下一個...(恕刪) 你還真有勇氣啊!其實我是擔心萬一我面試下一份工作,面試官打電話去我前公司問我工作的態度和學習狀況,會被前公司的主管講得很難聽,難道你都不會擔心嗎?也許你的專業能力已達巔峯了,才有這種底氣,但我只是一般小職員
CP-9 wrote:所以說你這種人被壓榨...(恕刪) 這位先生,不好意思哦!我的薪資是有達到基本工資還超過的,我不知道要檢舉什麼?而且我退休14年了,已經在享清福了14年前我的薪資是26000再扣勞健保,14年前的基本工資是多少,你可以去查我只是假設若我老闆沒給足基本工資,我既然要離職,就好聚好散,不會去檢舉因為薪資通常在面試時就談好的,既然談好,就代表受試者也默許了26400元以下的工資,我不知道這檢舉有什麼意義自私自利的人是妳吧!不分青紅皂白亂咬人,沒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