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無 wrote:
其實問題是可以這樣獲...(恕刪)
戶政事務所的監視錄像可以看到是否為賴生親自到現場登記結婚,但中檢沒有公布,只公布一張路口雙載的照片,表示兩人已完成結婚登記。此外中檢查詢通聯紀錄的結果,兩人手機內容顯示半年來毫無互動。
書面資料部分,賴母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複製卷證,法官卻以「賴生是共犯」非被害人,不得委由律師為告代聲請駁回。
咕咕鴿- wrote:
全民柯南嗎?現在進度...(恕刪)
咕咕鴿- wrote:
推理質疑,還是要經過專業鑑定或醫療機構..不是他說什麼就採信什麼..我只知道做的鑑定檢驗,甚至懷疑毒殺的..最後好像都...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