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歸吵架比格局, 你大姑的格局比你媽大多了族譜, 顧名思義, 你們這一姓的親屬樹幹圖我並不是說這東西是多有用的東西, 但是這是一個家族的紀錄沒有, 當然你還是會活得好好的有, 至少你可以很清楚的跟你的後代或朋友介紹你的家族並且在入社會後, 需要人脈的時候, 同姓的客戶老闆, 還是關鍵Key Man, 搞不好可以拉上關係.這東西我會建議你, 1. 給小孩的名字讓他們登記上去, 2. 要一份做保存, 可以傳給你的小孩, 讓他們在延續下去.因為吵架就不認祖宗.......抱歉, 這格局我無法接受.
這個議題很有趣,因為我也是算在家裡有族譜的人,但是我只認識到我阿公,其他的親戚大概都不認識!!我爸也沒有跟我交代過甚麼,目前僅有親戚姑姑還有知道其他的遠房親戚,但是聽說在其他縣市比較遙遠的地方!但是那些人我一個都不認識,就算是我祖母那邊的我大概也不熟,或者說完全沒有交集。我猜測我其他的堂兄弟大概也不在意這些事情。因為家裡面比較在意這種事情的人只有我,之後大概也只有我會固定去掃墓,因為我覺得那是我的責任~不過這些事情到目前看起來好像也漸漸失去意義,因為基本上已經沒有往來,所以去追溯似乎沒甚麼意義。反而應該把自己的事情處理好,好好的過生活這樣~至於族譜是不是要繼續寫下去要寫給誰看,也許我也該好好思考看看^^不過樓主自己其實也已經成年是一家之主了,自己應該也要能夠做判斷,媽媽不高興是一回事,但是自己的血緣來自父親,總不能這樣就否定父親這邊的親系吧。所以還是好好安撫媽媽,至於族譜要寫也不過就是寫幾筆的事情,姑姑都來電了,為了媽媽得罪整個家族的人而且還讓兩家彼此敵對,我覺得是比較不圓滿的做法。要上族譜就上族譜,媽媽反正多安撫一下總會原諒的。骨肉血親在怎麼生氣也有限,當兒子的多擔待一下也就過了。反而應該要跟大姑姑這邊保持聯繫,才不會大家越走越遠啊~當然如果姑姑那邊都是賤人,以前有很大的不愉快,也是可以考慮不要啦~但是還是以和為貴,就是看樓主有多成熟了^^
tony333324 wrote:吵架歸吵架比格局, ...(恕刪) 關於家族的吵架是聽父親說,當年爺爺很偏愛小叔,十幾個兄弟姊妹出社會賺的錢都拿回家裡爺爺拿這些錢去買幾間破房子跟小土地(當時是民國50~60年),全部都登記小叔的名字當時小叔還在讀書沒賺錢後來爺爺走了之後大家才發現爺爺名下根本沒財產,全登記在小叔名下奶奶覺得這樣不行,便要求小叔留下兩間房子,其他的兩塊小土地及三間破房子全部賣掉,然後將錢平分這些不值錢的偏僻破房子跟土地是我爸負責賣的,賣得的錢整個家族成員大概各分得18萬大概過了快十年,奶奶走了之後,小叔就立刻把我爸告到法院去,說是我爸盜賣他的財產之類的我爸主張是那些房子跟土地是大家一起出錢買的,且是長輩要求小叔賣掉的可是那些分到錢的親戚沒一個願意出來作證,官司最後贏了,但我父母親對所有家族成員很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