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的北極熊 wrote:士林社子,月租12000小套房 南極的北極熊 wrote:父母的理由是住回來可以省點錢 我沒看到父母理由成立的點在哪?哪裡省錢?用時間換算搞不好你老婆虧很多老婆跟你爸媽選一個?XDDDDDD這就是婆媳戰爭的起點離得越遠,越不容易引發戰火當男人一定要懂這個道理
南極的北極熊 wrote:現在跟老婆租屋在士林...(恕刪) 鄰居小孩婚後和父母住在一起他老婆朋友大驚為何要和公婆住在一起她很驕傲的說,可以省很多錢耶直到她婆婆在眾人面前賞她一大巴我要搬出去最後是沒搬出去啦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