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用 wrote:
寫配偶姓名要小心離婚...(恕刪)
保單太多不缺錢的確是有可能忘記
不過網路上保險達人還是建議實名制啊
https://my83.com.tw/blogs?p=1290
無指定「受益人」會被扣遺產稅
根據保險法第 113 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所以即使不指定受益人,但真的不幸發生意外,理賠金也是照著法定繼承人的規則給予。可是保險法第 112 條又有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所指定的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所以沒有指定受益人的關係,理賠金就會被算入去世的那位被保險人的遺產裡,還會被扣一筆遺產稅。要如何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呢?!
填寫多位指定「受益人」最有利
許多人填寫「受益人」時,喜歡只填配偶或是子女,但是倘若保險受益人比被保險人早去世,或是同時去世時,這筆保險金就無法由該受益人繼承,只能被算入遺產、扣一筆遺產稅後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因此建議大家填寫多位指定受益人,最後再寫上法定繼承人,確保萬無一失,就算第一順位受益人身故,其他順位受益人也能獲得理賠金,且不必被扣一筆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