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zanny wrote:如果台灣不是省,把那些外省人(隨國民政府前來的大陸人及零星遷來的反共義士)改叫做新移民不是更合理嗎? 台灣目前政權還叫做中華民國,隨國民政府來台的你所謂的外省人也是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從一省遷到另一省怎麼會叫新移民呢? 你從台灣本島遷到金門馬祖去居住會被叫新移民嗎? 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換籍中華民國護照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歸類為新移民沒什麼問題,反共義士也沒人歸類為外省人吧?
hmzanny wrote:反共義士是外省人之前還要做籍貫登記的時候,反共義士會登記其原生的省份,且彼時無新住民之說 你說到重點了,當年就是有人在身分證上設了"籍貫"這東西來好來區分本省人和外省人。現在身份證,戶口名簿裏都沒籍貫這一欄了,要怎麼分本省外省? 只有你自己去自我認定了。新來的移民,就通通叫新住民比較簡單,不必再玩什麼本省外省了。
近10年來的,先用新住民這個比較中立的詞彙,然後再了解他的原生地,是了解不是區分,既然都願意住在這塊土地了,就不用再區分身分了不過新住民不一定用有身分證,但幾乎都能擁有居留證,有能分享台灣健保資源。至於「外省人」這個詞彙,僅用於「因自願、不自願或不得不」住在這塊土地的老一輩的人。這一部分的人都擁有身分證,但是當時仍有一部份人尚還未認同自己所居住的這塊土地。目前因為婚姻關係而願意住在這塊土地了外籍人士,不管男女、原生地一律稱為外配,這佔新住民的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