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ling_angel_s wrote:
大半年,如果不是刻意要放自己一個長假
即便兼差 或一份 超低薪的工作先頂個半年
才不必半年一直花老本,很傷。
您有點誤解了,我是說投履歷到面試再到確定錄用且您也認為可以過去
我需要半年的時間,期間丟個3-40封不同公司的履歷吧
這一段時間仍維持有工作的
最怕的是,花了這麼多時間觀察的公司卻在就職後發現不盡理想,必須要再找下一個
你必須在不適合的公司忍著等半年,等下一個春天
m01有家庭的比比皆是
我是無法在家中待業的(經濟壓力)
如果真的找不到好工作,降低標準只求一家溫飽是可能的
真的要比較高的薪水,要去大陸
但也沒有真正比較高,頂多只多1.2(一點二)倍的薪資
我都懷疑要拋妻棄子嗎?
老婆是還好,小孩子真的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