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幾個版友說的我比較贊同,例如只要是汽機車停在格子裡並不要超出格子,我覺得都是合理的,但現實就是大部分社區都不讓你停機車/重機在汽車後面。今天又不是因機車停在汽車後就會醜化社區,完全搞不懂為什麼不能停。
我個人經驗是在某個社區,區大通過不能停汽車+重機。後來打官司還輸給管委會,然後就放棄打官司和把重機移到別處。
說實在的,你自己買的車位 & 有產權,照理說你是可以停放汽車+重機/機車 (不包含雜物),但台灣就是有恐龍法官,有時判住戶贏,有時判管委會贏 (大部分的法官都會直接說按照管委會規約處理,根本不管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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