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貨到付款 能先開箱驗貨再付款嗎?

跟據我實驗結果:
郵局可以,民間宅配或貨運就不行!

郵局貨到付款包裹,可以當郵差的面(到郵局領的話就是當場在櫃台)拆封,確認無誤後再給錢,我曾經拆開後發現不符,郵局說那就不要簽收,之後填張單子就不用給錢了。

宅配或的話,要麻就不簽收,當然也不能拆封,而且拆封後就不能退。我曾經拆封後才發現少一樣,還沒簽收但宅司機堅持要我付錢,叫我之後自己聯絡廠商。
scaming wrote:


毎人習慣是第一次的交易都是"貨到付款"。
貨到了也習慣,拆開來看一下確認是自己買的東西,才付款。
在網路購物已經多年了,也都沒有問題。
在今天發生了,送貨員很"堅持"的要我付錢之前不能拆封。(聲明不是黑貓)
老實說,我氣到不行,都已表明,我只看裡面有沒有我買的東西,
缺件之類的問題,我自己會找廠商,還是彊在那邊。
最後我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還是拆了看一下再付錢。
(如果有法律問題,我已打定主意就走法律)

>公司說法:因為我們只負責貨物的遞送並且代收貨款,但並不負責行銷、銷售行為。
話是沒錯,但總不能送來一塊磚頭也要消費者付錢。
想想看,為什麼買方會要求貨到付款?不是在防止詐騙嗎?
如果不能過濾簡單的詐騙,消費者又為什麼要使用較貴的貨到付款方式?
如果宅配公司堅持這樣的說法,請大力宣傳,看看貨到付款的業務會萎縮多少!

>自己的經驗:真的時間很趕,幾乎沒時間給收件人驗貨。
我同意不應該是清點式的驗貨,那會耗很多時間。貨品缺件或有暇疵,也不應該是宅配業者的責任。
基本的看一下裡面,真的有買的東西,不會超過一分鐘。
消費者多付費,就是買這層的保障,不能以沒時間拒絶。
若是因為這一分鐘而不敷成本,是訂價問題,不是消費者的問題。

>因此收件人僅只能確定東西已經送來了,給了錢才可以驗貨。
>相較於匯款,是比較有保障。
不打開看,怎麼確定"東西"已經送來了?


>也就是說並不能將東西看了看又說不收,更何況是拆開來看。
>站在有信譽的賣家這邊,如果買家把東西拆開來看了之後,東西是不是就不能算新品了!
>那你又不收,這折舊該由誰吸收呢?
從沒聽說過有什麼東西"看一下"就變舊了。
網購,"法律"是有規定鑑賞期的。鑑賞期除了特定物品(如內衣褲)外,甚至可以使用。
鑑賞期內,買家是可以無條件退貨的。
但我覺得談的有點離題了!
重點還是在既是貨到付款,買家應該有權"看到"貨品才付款。
至於清點零附件或當場試用才付款,當然是太超過了。


>另外, 通常代收貨款是必須支付相對比例的手續費給宅配業者的,
>而且在黑貓這邊還有規定,代收貨款退貨必須付兩次運費和最少的30元手續費。
>這對賣家的確都是損失。
貨到付款在避免詐騙,如果賣方是詐騙者,黑貓還這麼體貼他,還真是顧客至上呢^^

>不過的確我也有聽說,付了錢打開包裹卻是包裝精美的磚頭。
>因此黑貓寄送的代收貨款,賣家都是有與我們簽約的客戶,
>並不只是在寄送時填寫匯款帳戶的散戶,一次交易就結束關係的。
>因此有心要詐騙的惡徒比較不敢與我們簽約。
>簽約必須準備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是身分證影本。
這基本上和網購的消費者沒直接關係。


>因此如果真的是遇到刻意的交易詐騙,其實黑貓是可以幫忙聯繫的。
>甚至暫時不匯款給寄件人應該都是沒問題的!
如果黑貓貨到時可以給一張白紙黑字承諾,若貨品有問題,24小時之內,
收貨人可以止付給賣方。那麼以後網購,我一律指定黑貓。也可保證,不拆即付!
只是不要光是嘴巴講講,本公司會怎樣怎樣,請你放心。這些話商場聽多了。

>另外提到一點就是收件人比較擔心的,如果收了東西少了或是壞了該怎麼辦?
>其實東西如果有壞掉,這好處理,這責任黑貓會與寄件人去釐清該誰負責,
如果不是運送問題,黑貓這就管太多了。
承如你前面所言,宅配"只負責貨物的遞送"就好了。

>收件人只需要等拿到好的產品就對了!那如果少了呢?
>現在比較大的公司,再包裝線都有裝攝影機,然後貼上封條已示證明。
跟大公司買東西,很少會用"貨到付款"較貴的付費方式的,至少我不用。
會用貨到付款大都是有點"信任危機"才祭出雙方可以接受的模式。

>重點是:黑貓並不是在你簽收貨物之後就都與我們無關了,
>只要有關於配送的一切環節,我們都必須負責。
說的我好心動,有沒有白紙黑子啊?
比較前面的"公司說法"會不會"差很大"!?

>敗詐騙的興盛,現在代收貨款的包裹越來越多,
>真的不太有時間等各位拆貨來點收。
你都這樣說了,還要買方不可以拆封(所謂拆封是指拆貨運包裝,不是產品包裝喔)。
一個貨品,黑貓損失的頂多是幾十或上百的運費,我們可是要損失幾千甚至上幾萬的新台幣呢。
"不可以"和"沒時間"是不一樣的,請你分清楚一點。
"不可以"是規定或條件,消費者就從這條件決定要不要多付錢來購買這個不實際的服務。
但你不能用"沒時間"來要求收貨人不能拆封。

>啊對了,我真的是黑貓。
真的不好意思,今天我是有點火氣,但對象即不是黑貓更不是你,所以發言時我已儘量把我的火
氣壓下來,但若仍有言語冒犯之處。尚請海涵!
網購已經好幾年了,收到到付款的東西,先拆再付好像也一直是這樣沒有問題。
若宅配業真的有這樣規定,但會讓我拆了好幾年,應該也是順應人之常情。
如果真的不給拆,我相信這個業務會萎縮的。
良心的建議,把貨到付款的條件合理化和制度化,例如:
貨運包裝可以開,產品包裝若是有透明部份就不可拆,否則還是可拆確認。
不可當場試用,缺件等瑕疵也不能當拒絶付款原因,就算我是消費者,我也得說
這和貨運行無關。但總不能說即使收到一塊磚頭也得付費吧!
今天那個送貨員,如是說:收到磚頭也是和我們公司無關,你要找廠商才對。
都送磚磈來了還得付錢再找廠商?還找得到廠商還錢嗎!
難到"貨到付款"只是一場騙局!
majumi wrote:
blockquote>

>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拆封,是你的東西你才能拆封,
一般觀念是這樣,但實際不完全是這樣。
商業交易,依產品和交易模式不同,會有不一樣的解釋和法律規定。
如我們公司售出一個產品,會附上一張出貨單並聲明貨品在未收到完整貨款前,
產品仍屬於賣方。買方驗收時當然可拆封,甚至試用,驗收完成我們才會寄上發票。
買方王依付款條件付款(現金月結等等)。
所以只能說,是你的東西你才可以破壞它(包括包裝)
現在流行的網購和電視購物,政府規定有一星期的後悔期,這個期間內你甚至可以試用。
也隨時可以無條件退貨不買,但不能破壞商品包括包裝。所以這時期的東西也不算屬於你
的,除非你已決定買下它。

>所以當你拆開包裹的同時,你已經做了"簽收"的動作了。
>如果拆封後立刻想退貨,那不叫做拒絕簽收,叫做請貨運公司「寄」給原廠商。
叫什麼不重要,重點還是在打開時發現裡面完全不是你買的東西時,錢當然不能付!
想想看,買的是一台音響,收到的是一塊磚頭,你要付錢嗎?
說要先付錢再找廠商反應不是屁話嗎?都送磚頭給你了,意思還不明白?你還找得到人
還錢?

>就算貨運公司的配送員願意等你拆箱、點一點、驗一驗、試一試的,
>我覺得你應該要知道"拆封"代表的意義 -- 相對於訂購這個動作而言。
既然付了較貴貨到付款的運費,我覺得打開運貨的包裝看一看主體東西對不對,是基本的權利。
至於清點和試用等驗收動作確實不應該為難貨運行的。
外包裝並不能確定內容物吧,又不是x戰警,還可以透視

如果拆外包裝不行,那對消費者權益也太沒保障了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上班上到頭昏.....

標題看成...貨到付款 可以先PO開箱文在付款嗎
我是沒試過啦
都是直接給黑貓兄貨款
看他們滿頭大汗從一堆東西中翻出我的東西也是很辛苦的
我貨到付款只買P購的
Y拍的還是用匯款
反正P購有問題7天內都能退嚕
anthonykang wrote:
外包裝並不能確定內容物吧,又不是x戰警,還可以透視
如果拆外包裝不行,那對消費者權益也太沒保障了

外包裝若指的是產品本身的包裝,且有透明的部份可以看到產品。
不拆先付款,我可以接受。
今天,我碰到的是連貨運包裝都不讓我拆才讓我生氣。(我都聲明看裡面確實有我買的東西)
以前貨到付款,送貨員都是靜靜的看我拆封,看裡面的貨品。我也都很快的看一下就付款了。
今天才碰到說連貨運外包裝都不能動的。
如果這是所有貨運行都這樣,消費者應該有權知道,若有需要應聯合抵制,直到業者改善。
(再次聲明,以前的送貨員並沒有為難我不能拆箱看看)
anthonykang wrote:
外包裝並不能確定內容物吧,又不是x戰警,還可以透視
如果拆外包裝不行,那對消費者權益也太沒保障了

如果事後發現內容物短少/不符/功能異常,可以循正常機制退貨。消費者權益本來就沒有影響。

反而是拆箱會導致司機要賠償的風險,因為司機的責任是[將裝貨品的箱子,完好的送到收件人手上]。
至於商品內容的完整或功能,本來就不歸司機負責。

為何說司機可能會要賠償? 因為總有不肖的廠商或收件人,將商品的瑕疵責任歸給司機。
所以,一般宅配業者都不太願意給收件人拆箱...

而且,宅配業者在發生貨故理賠案件時,第一個判斷的部分,就是外箱是否完整。
如果外箱不完整(包含被拆),就先理虧了...

供參考...
yapi1101 wrote:
如果事後發現內容物短少/不符/功能異常,可以循正常機制退貨。消費者權益本來就沒有影響。...(恕刪)


外包裝指的應該是貨運包裝吧。
如果裡面只是一塊磚頭,還能有正常機制退貨的可能嗎?
"內容物短少/不符/功能異常"確不屬於貨運業的問題。
但,貨到付款本來的設計就是在保障消者免於詐欺。
買方多付了貨到付款的錢,基本的要求,看一下東西,應該算是權利吧!?
大家也要考慮到貨運公司或郵局內部的規定.並非花錢的就是老大.
我是在郵局上班.一般若客人要開箱驗貨.我個人是都同意.但是前提是要先付款並完成簽收動作.才代表東西是你的了.否則未完成手續前東西仍屬於寄件人的.若有問題也不接受當場退貨.請你帶著原包裝及証件至郵局填寫切結書.並當你面重新封裝並請你再封口上簽名.完成手續受錢可當場拿回.
若是回郵差走後才拆封發現東西不符要退貨.只要在錢匯給寄件人之前都可以辦理退貨
因為東西拆封若送貨員當場接受退貨.將來若是寄件人堅稱東西短少.而收件人也不認帳.那送貨員就要自己賠錢
所以為什麼一定要到郵局辦理退貨的原因就在這裡.而郵局只是中間配送的媒介.並非賣家也不要再跟我們要發票了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