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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藝人失德犯罪,過去的作品有需要下架嗎?

失德藝人飾演失德阿伯,一個下架,一個做標本給人拜

路跑一哥 wrote:
承受不起就去當普通人吧,像我這種擺路邊攤的社會底層,倒在路邊搞不好都沒人在意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淖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
getyou wrote:
(恕刪)


都是一個藝術作品 為什麼需要下架 如果藝人的創作投入 很難用單用個人的某部分不良表現來畫上等號。
decisiveman wrote:
都是一個藝術作品 為(恕刪)


藝人吳X凡去韓國參加練習生訓練, 然後韓國男團出道, 之後解約去中國發展, 一躍成流量頂星, 唱歌/拍戲(即使演技很糟)/直播帶貨都創造超高獲利
然後.......到某些城市表演後晚上就"選妃".......從2016年開始在網上就陸續傳出此種新聞了
然後大陸某馬XX女主持人還公開說:「還有什麼比明星睡粉更好的福利呢? 這是最好的菩薩顯靈,一般都覺得明星高高在上只能膜拜,誰知道還能睡到身邊來呢,他太親民了知道嗎?」

如果大陸不嚇止這種行徑, 下架藝人作品......是不是會有許多後輩也想依循此方式出道走紅, 然後.......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所以這些平台把他的作品下架,
或許其中有部分原因就是不想再付給王力宏權利金(恕刪)


平台的態度是基於上位者及民眾風向而定,我無話可說

至於權利金,即使一首歌也是集體創作的結果,其中作詞作曲的肯定拿的到錢,
以王力宏2004年的"Forever Love"為例
作詞:王力宏、十方、何啟弘、於景雯 作曲:王力宏
這首歌下架,不只是王力宏,其他人也沒得拿

好歌難得,詞曲創作者好不容易有首歌可以當長期飯票,
就因為歌手十幾年後變渣男影響其他人收入?

再次重申,作品無罪
其實封殺藝人 沒有演出 代言這樣就很重了
任何作品都是靠一群人的努力才有的
說是下架其實也就那幾個平台 為了名聲跟表明態度
網路上還是可以找到的
Victor19920314 wrote:
不用吧…作品是很多人(恕刪)


波蘭詩人斯坦尼斯洛有一名句,原話是「No Snowflake in an avalanche ever feels responsible.」(雪崩中,沒有一片雪花覺得自己有責任。)
getyou wrote:
(恕刪)


作品本身無罪

而且是結合相當多人的努力

藝人只是作品的其中一個部分

更何況如果他當時付出相當的努力

就跟私德不太有關係

現在不只中國

連西方都吹起政治正確的風

jk羅琳還能被左

真是夠了
你是看作品還是看人?
作品跟藝人要分開看
角色跟藝人更要分開看
.....難道你看賭神會看到周潤發而不是高進,看到逃學威龍會看到星爺而不是周星星,看流星花園會看到言承旭,看家有兒女會看到張一山跟楊紫(而不是劉星跟夏雨)???
(不自殺聲明,只是舉幾個耳熟能詳的角色跟演員當例子,不是說他們有失德的問題......因為我真的不想花力氣去查有哪個藝人出事,然後他演過啥)
of course not. 當然不會啊,你不會把角色跟演員連結在一起談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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