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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約泡湯就可以來一砲

30公分 wrote:
這種的不行來一砲
不過我知道另一種可以來一砲的




願聞其詳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認識第一天就要推倒

之後常做就不會有問題

如果第一天沒能推倒

日後就會有莫名其妙被告的風險
南無水蜜桃 wrote:
(恕刪)

泡湯,這是信息。。。
出去要小心
男生要保護好自己,抖抖抖

但我覺得這種事難說,還是確認一下,避免...
是否願意來一砲 都是要先試探
沒拒絕再進一步
拒絕了就到此為止
不是願意跟你獨處就表示可以推倒
很多人有美麗的誤會
小情侶約泡湯
.....根據判決書內容,何男和小方2020年8月開始交往,兩人沒發生過親密行為,
同月30日就約好到關子嶺過夜,不過小方因服用精神藥物,一到房內就陷入沉睡

小方指出,何男趁她熟睡時脫下她的褲子,一驚醒就看見何男的頭埋在她雙腿間,讓她嚇得喊「你在幹嘛」,2人後來也因為何男沒有為此道歉而分手。

何男則說,他以為女友約泡湯是願意發生親密行為的意思,但他一看到小方拒絕就停手了,沒有要侵犯的意圖,另指出小方是在他停止繼續金援(事後2個月)才提告,質疑小方是用這件事牽制他。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何男趁小方意識不清時想入非非,事後還毫無悔意,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6月徒刑,何男不滿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時,何男以20萬元和解金和小方達成和解
法官也認為他已有所警惕,仍判他1年6月徒刑,但緩刑4年,可上訴。

20萬,

還不如請個會小小或大大厲害的律師



看來看去,

就像一個韓劇裡也可能發生過的假醉女自脫誘惑清純小宅男事件
南無水蜜桃 wrote:
(恕刪)


還好,我現在都會告誡我兒子,不要在那邊你以為我以為的..要問要說!!!

整天在那邊你以為我以為,這樣很容易產生錯誤的結果,你看吧!! 不聽XDD


需要~就是要勇敢的說出來.... 嘿~親愛的要打火包嗎? hi~要來一下嗎? 說出來很難嗎? 活該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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