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你把某位女星的照片拿(恕刪) 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就已經構成肖像權侵害行為,如果進一步將照片套用到其他不雅的內容,或網站更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罪、猥褻罪與加重誹謗罪..其他細節就請楼主上孤狗大仙那兒查了!俺对這種事很有經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