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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狀況提問

服務業能做就做,先搬走。
斷絕一切聯絡,每個月匯個3千給她,記得保存匯款證明
逢年過節什麼的,不想回去就別回去
找工作要嘛找錢多的,不然找能學到東西的,而不是意氣用事說什麼想做到累死
然後你還管你房間將來要放什麼做啥? 感覺你說話做事都抓不到重點
搬走就不干你的事,東西清一清趕快搬一搬啊
mikeok6336

認同 +1 / 搬出去先 - 親情歸親情 / 養育之恩歸養育之恩 / 先看看 自己本身的能力 / 不超過本身能力所能供給之下 可以報答養育之恩 話說狠打小孩得母親會有什麼養育之恩?

2022-03-30 13:44
先搬出去吧!
星小樂 wrote:
第一次使用這個平台,(恕刪)


快搬吧
最好離家越遠越好
過年也不見得要回家
和你想連絡的親友連絡就好
先把自已顧好
勇敢離開才會有機會改變現狀,可以到其他縣市打拼,距離產生美感,讓距離遠一點,可以讓她比較緩和一些,你們的關係說不定有改善的可能,加油
話說 您現在應該已經成年了吧 , 跟您母親的相處方式應該可以修改一下 ,
真處不來 就當貌似家人的陌生人
能一起住 親情無價
不能一起住 要考慮搬出去 要考慮開支問題

五萬 ? 讓他自己去賺貝 子女分攤家用 合理 - 在能力範圍內
您月入三萬 哪來生出五萬給他花用 ?
40多歲 好手好腳的 可以出去工作 想花多少 就努力賺多少
腳傷 膝蓋痛 可以找 內勤 或 辦公室工作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真的 只存在書中
不適任的父母 一堆

凡事多想一想 先照顧好自己在說
力有所及 再來考慮要 怎麼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吧
條列式給妳參考:
1. 家庭問題部份:各地都有張老師專線,一些細部問題可以找他們諮詢,也許比網友們更厲害。
2. 給母親的生活費:法律沒規定,我快50歲,沒想過要給孩子養,妳可看自己能力斟酌。
3. 工作部份:這年紀還不知道要靠什麼謀生也許是正常的,畢竟還太年經,每個工作的薪水與付出搞不好都是合理的,有怎樣的能力就找怎樣的工作,但要看長遠些,要能夠累積經驗、技能,轉換成比較高的薪資。呆的住工廠的話,從技術員做起,唸技術學院進修,之後薪資慢慢長到接近每年百萬是一個選擇。
4. 整體:看到妳寫了有兩次自殺未遂經驗,那就更勸妳要去找張老師了,不見得網友們能回應這類的問題,期許妳能找到生活的目的...跟自己比較,每天比,每週比,每月比,比起過去快樂些,或者有可實現的目標等待追求,努力吧。加油。
先搬出去住,然後生活費用匯的,這個戶頭不要用電子帳戶,要用有存摺的,存摺一定要保留下來,之後若你媽要告你遺棄之類的才有證據。
搬出去真的會快樂很多
趕快先找租屋處吧,然後再慢慢諮詢心理醫生治療心理疾病,加油
一毛都不用給

不能同住 最好是搬出去

四十幾歲不工作

我父母做到七八十歲還在做

人要多動 沒工作會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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