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Manson wrote: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台灣(恕刪) 就我所了解代言的意思,應該是產品是某公司的,然後花錢請藝人做產品廣告曝光才叫代言但是這些乾拌麵全都是藝人自己當老闆,請代工廠做出來賣的,這應該算是自家產品,不叫代言..
我覺得拌麵這種東西就跟泡麵一下囤起來肚子餓可以吃 消夜好夥伴跟誰代言根本無關 泡麵也有好吃不好吃的曾拌麵 我覺得普沒有要很愛輸不起 份量我覺得有待加強老媽拌麵 時好時壞賈以食日 麵好吃 口味多變老蕭拌麵 份量夠 辣味為主(本身蠻愛吃辣的)千千拌麵 細麵為主 古早味味道以上幾款我都吃過,沒有特愛哪一家但就如同我說的 肚子餓的好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