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你幾招第一招打電話叫警察私人土地被惡意停車警察找不到人就會找拖吊車來拖第二招掛布條,布條不貴,有嚇阻效果停車一次500元第三招做鐵門並在鐵門外標是私人土地禁止停車停車者將直接關起,出外旅遊1個月才會回來
雀球 wrote:台灣人的水準真是絕了(恕刪) 自己的地自己要顧,否則被占用久了,只剩所有權,使用權就沒了。-------------民法上有個「時效取得」的規定,目的是原所有人要善用財產的社會責任,並且尊重他人長期占有的秩序。如果你自己的東西,都保管不好,被別人和平的佔有這麼多年,你都不去處理,就代表你自己漠視你對於該物的權利。所以如果你的東西有人拿去使用並且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那麼法律就會傾向保護付出努力的人,而讓權利睡著的人就必須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