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lstreet wrote:
目前大舅一家與其他親戚要求我媽將公保的喪葬補助用來支出不夠的部份,若有剩再大家均分
將公保的喪葬補助用來支出不夠的部份尚屬合理,有剩餘大家均分是無理的要求不需理會。
公保的喪葬補助其目的就是用來補貼喪葬費用,是公務人員的法定權益之一,必須具備公保資格的人才能請領,其他不具備公保請領資格的人無權要求均分此權益。
版主在意的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
而是
外婆分財產時沒女兒的份
現在喪葬費又要女兒分擔,奇蒙子不爽 。
這個問題,之前已吵過,而且不可開交
個人覺得看你媽媽在家族中的地位
如果是大姐
家中大小事能發聲拿主意
那就摸著鼻子把補助拿出來
如果是小妹
其他都是哥哥
平時不常往來
那就跟哥哥商量
財產你們都分了,我什麼都沒分到
現在要我出喪葬費說不過去
要不扣掉外婆的存款
不足的部份分成三份
你媽的那份由補助出,多出來的自己留著
也算外婆對你母親最後一點點的照顧
如果家裡兄妹感情不好
早就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
那就無所謂
一毛不出
補助通通拿著
十年前我母親過世
我因為老闆安排工作問題
勞保剛好斷了
由我妹妹領勞保喪葬補助
我妹妹是全部拿出來支付
不足部分再由我跟妹妹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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